叉车的叉车管理归属部门是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叉车的部门安全监察、管理以及标准制定和执行,管理确保叉车使用安全合规,叉车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部门
一、管理叉车属哪个部门管理的叉车
叉车作为工业搬运车辆,其管理归属部门是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1.叉车主要用于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管理堆垛和短距离运输作业,叉车是部门各种轮式搬运车辆中的一种,因其特殊的管理工作性质和用途,被归类为特种设备。叉车
2.对于安全监察、部门管理以及相关的管理标准制定和执行,均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这一规定确保了叉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从而保障了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二、叉车事故归哪个部门处理
律师在线提醒,叉车发生事故时,应当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这是因为叉车作为特种设备,其安全监察工作由该部门负责。
1.在叉车事故发生后,该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2.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而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
因此,叉车事故的处理工作将在这些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三、事故责任由谁划分
叉车事故的责任划分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确定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来说:
1.如果事故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事故是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共同导致的,那么将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那么该事故将被视为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方将无责任。
这些规定确保了事故责任划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责任认定标准,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遇到叉车事故责任划分问题时,当事人可以依据这些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